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许子怡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许子怡)5月29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沧州市规划主城区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成果》政策吹风会。全程实录如下: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官学妍: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孟朝阳先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副科长刘伟先生,就《沧州市规划主城区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向大家作解读,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孟朝阳先生进行发布。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孟朝阳: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感谢大家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为确保基准地价成果的现势性、科学性与实用性,我市组织开展了沧州市规划主城区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工作。目前,沧州市规划主城区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经市政府批准,于2026年4月21日公布实施,基准地价内涵、地价级别范围和价格幅度等情况大家可在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查询。下面,我从两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沧州市规划主城区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成果》有关情况。
一、背景意义
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标定地价规程》等相关要求,城镇基准地价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城镇标定地价需以年度为周期进行更新。
上一轮沧州市规划主城区现行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基准日分别为2022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至今已超过三年。随着沧州市区城市更新的推进,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显著改善,土地质量空间分布已发生较大变化,需对我市规划主城区住宅、商服、工业、公服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全面更新。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组织开展了沧州市规划主城区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工作。
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核心构建的自然资源公示地价体系,是规范土地市场运行、强化地价宏观调控、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重要基础,可为土地评估、出让、转让、税收等环节提供价格参考标准,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规范土地交易秩序、推动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二、更新成果内容
(一)基准地价成果。基准地价是指在公开市场条件下,分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区域平均价格。本轮沧州市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26年1月1日,包括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个用途,其中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划分为6个级别,工业用地和公服用地划分为5个级别。各用途各级别基准地价为:商服用地在105万元/亩-405万元/亩之间,住宅用地在140万元/亩-410万元/亩之间,工业用地在25万元/亩-60万元/亩之间,公服用地在42万元/亩-160万元/亩之间。
(二)标定地价成果。标定地价是指在公开市场条件下,分用途的标准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价格。本轮沧州市标定地价基准日为2026年1月1日,共划定51个标定区域,包括18个商服标定区域,23个住宅标定区域,10个工业标定区域。每个标定区域选择1宗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标准宗地,共布设标准宗地51宗。各用途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为:商服标准宗地18宗,标定地价在218万/亩-639万/亩之间;住宅标准宗地23宗,标定地价在269万/亩-539万/亩之间;工业标准宗地10宗,标定地价在30万/亩-54万/亩之间。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续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相关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提供更加科学、精准、坚实的依据支撑,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履职效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官学妍:
谢谢孟朝阳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能否详细介绍下本轮更新工作的范围确定情况?较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动?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官学妍:
请刘伟先生回答。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副科长 刘伟:
答:本次工作范围是根据《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中心城区范围确定的,总面积为343.24平方公里,北至京沪高速公路、运河区行政边界,东至京沪高速公路,南至石黄高速公路、运河区行政边界,西至京台高速公路。较上一轮工作范围增加23.19平方公里,将石黄高速南侧和京沪高速北侧、运河区行政边界范围内区域纳入本次工作范围。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官学妍:
请继续提问。
记者:请问本轮基准地价与上一轮相比有什么变化?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官学妍:
请刘伟先生回答。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副科长 刘伟:
从土地级别上看,住宅用地由原来5个级别调整为6个级别,商服用地、工业用地以及公服用地的级别数量不变。
从价格水平上看,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平均价格有所下调,商服用地下降9%,住宅用地下降3%;工业用地一到三级价格不变,四五级价格随征地成本上涨有所提高,整体地价水平上涨6%;公服用地各二级地类价格变化存在差异,其中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价格略有下降,社会福利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官学妍:
谢谢两位发布人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