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刘舰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3月10日讯(刘舰)3月10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刘淑荣女士,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副科长林志贤先生,向大家介绍我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刘淑荣女士进行发布。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刘淑荣: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5年,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在省药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下面,我就2025年度主要工作成效作一介绍。
一、强化检查整治,持续保持药品安全高压态势
我们始终将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药监局部署,自2025年4月起,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全年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数千家次,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与行刑衔接要求,形成有效震慑。在医疗器械领域,聚焦虚假宣传、产品合规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排查与清理整治;在化妆品领域,组织染发类产品专项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责任,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二是提升日常监管效能。制定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现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监管全覆盖。全年检查“两品一械”单位8600余家次,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并闭环管理。对省局委托监管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等实现年度检查全覆盖。
三是扎实开展“百日攻坚”与协同检查。自2025年9月起,我们聚焦药品、医疗器械领域风险点,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在药品领域,我们紧盯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打击“回流药”专项整治。通过核查购进渠道、追溯药品流向、严查异常低价销售等手段,深挖彻查非法购销线索;同时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清零,坚决堵住非法药品流入合法渠道的漏洞。在医疗器械领域,我们将整治虚假标注、夸大宣传作为重点,针对凝胶、敷贴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产品,同步开展生产源头核查和经营末端清查,切实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574家次,发现问题530条,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同时,我们创新监管模式,开展跨区域、跨层级协同检查。一方面牵头与承德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9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跨市联合检查,既促进了区域间的经验交流,也形成了执法合力;另一方面在市内组织开展县级交叉互查,重点瞄准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地区的单体药店、个体诊所,共检查79家单位,发现问题274条,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实现了“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四是充分发挥监督抽检技术支撑作用。我们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并实施年度抽检计划。全年完成药品抽样检验51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74批次(其中国抽4批、省抽70批)、化妆品抽检206批次(其中国抽74批、省抽132批)。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为精准监管提供了有力技术依据。
二、加强能力建设,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们坚持科技赋能、创新驱动,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创新培训模式,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采取“理论+实操”“检查+带教”等方式,全年开展业务培训与警示教育20余场,覆盖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数千人次,有效提升一线检查能力。
二是大力推进智慧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在药品追溯方面,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取得扎实进展。目前,全市正常经营的39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3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和8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入驻追溯平台并开始全品种扫码。在医疗器械领域,唯一标识(UDI)应用持续深化,全市374家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实现全覆盖,并在1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试点,为建立全程可追溯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获国家中心表扬,全年收集评价各类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超过2万例,提炼上报风险信号9个,早期风险识别能力不断增强。
三、深化服务宣传,共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我们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一是主动服务产业发展。落实企业联络员制度,开展“药品注册服务企业行”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推动监管与服务融合。在监督检查中同步开展政策宣传和合规指导,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我们紧扣“3•15消费者权益日”“5•25全国护肤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药品安全宣传周等关键节点,精心策划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学校、商超、农村等基层一线,累计发放宣传资料数万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超千人次,让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知识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百姓心里。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依法履职,全面加强药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谢谢大家。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谢谢刘淑荣女士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 刚才的发布提到全市正在推进药品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请问此项工作将对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产生哪些具体影响?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林志贤先生回答。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林志贤:
根据国家药监局“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追溯要求,我市正全面推进药品全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目标是实现药品最小包装单元“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按照省药监局部署,2025年10月1日起,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026年1月1日起,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入驻药品追溯系统,实现所有赋码药品出入库扫码与数据上传率均达100%。
此项工作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的具体举措,是从源头防范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的关键手段,不仅有助于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守护群众健康,也将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公众用药安全保障水平。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继续提问。
记者:您好,刚才发布中提到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数量众多,请问我市采取了哪些举措来督促这些企业切实落实规范经营?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林志贤先生回答。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林志贤: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当对企业标识、规章制度、计算机系统、人员培训、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规范等七个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并对所属门店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
目前,我市持续加强对连锁企业落实“七统一”要求进行严格监管,一是推行市县联动的“1+N”总部与门店同步检查机制,坚持市县一体联动监管,检查连锁总部同时抽查门店,发现问题市县局同查,台账式督促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处置到位、整改到位,避免企业同类问题屡改屡犯、内部监管脱节,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二是落实整改“回头看”机制。针对总部及门店问题,落实3个月后“回头看”机制,要求总部及门店严格对照GSP条款逐项复核整改情况,推动总部及门店关键岗位人员深化质量控制认识,实现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合规”转变。三是突出检查重点,引导合规经营。在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连锁总部及其门店质量体系、配送票据的一致性,重点考察企业人员对“七统一”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要求严格落实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谢谢两位发布人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