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出席会议。“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雄安新区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就抓好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市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城市更新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生态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从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扎实推进城市更新,补齐功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深化环境治理,巩固生态优势。创新方式和载体,增强普法宣传实效。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会议还审议了《沧州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谢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