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省水利厅公布通过2024年度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农村供水工程名单,沧州市海兴县第一水厂等9个农村供水工程通过省级评价。截至目前,沧州市共有23个农村供水工程通过省级评价,对全面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持续发挥效益,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2023年10月13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度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沧州市以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着力点,积极推行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沧州市承担农村供水的地表水厂共计28个,2023年通过省级评价14个,2024年通过省级评价9个,累计通过省级评价23个,达到全部水厂数量的82%,位居全省前列。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沧州市计划对海兴县、献县剩余的5座水厂进行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评价,确保沧州市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全部通过省级评价,并择优申报部级评价。(记者 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