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黄震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2月4日讯(记者 崔上 实习生 黄震 徐振洋)今天上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沧州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明先生,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刘苗女士,向大家介绍我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叶明先生进行发布。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明: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持续关注、报道医保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
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平稳有序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扎实落实惠民政策,大幅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让改革红利最大限度惠及群众,实现“药耗集采利民生,群众受益更满意”。
下面,我就全市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集中带量采购开展情况
集中带量采购是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医保局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快速推进,除医保谈判的“灵魂砍价”深入人心外,“集采”也被广大群众熟知。从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到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罕见病用药,药品集采均呈现“加速度”,低值、高值医用耗材的“团购”也助力缓解了“看病贵”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已完成12个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落地执行工作,其中药品292种、医用耗材56种。自集采工作开展以来,共落实集采药品24批1041种,涵盖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3大领域,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乙肝、高发肿瘤等慢性病和常见病主流用药品种全覆盖;医用耗材36批319种,实现了心内科、骨科、神经外科、眼科等科室高值耗材品种全覆盖,集采切切实实地惠及百姓,减轻了参保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二、主要工作举措
在落实集采政策过程中,市医保局始终坚持提前谋划、按时保质的工作理念,建立了严密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一)指导精准报量,监测线上采购。依据我市中选药品往年使用情况,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做好精准报量及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各级医疗机构签订三方协议,确保“零差率”完成采购周期内的采购任务。将中选药品、非中选药品及可替代品种的三种采购情况均纳入监测范围,及时对公立医疗机构异常采购情况进行提醒,严格杜绝线下采购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测,规范临床使用。通过平台数据对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督导医疗机构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优化用药结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加强对临床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严格审核和点评处方;加强对医师和药师的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
(三)明确激励办法,细化监督手段。实行医保基金预付政策,由医保经办机构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实行资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回款压力;对纳入国家、省和联盟组织集中采购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周期内实施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完成约定量且考核合格的,按照不高于50%的比例返还医疗机构,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生使用中选产品的意愿和积极性。
(四)积极开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将集采宣传纳入常态化工作,积极开展正面舆论引导。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及时宣传和跟踪报道集采落地工作,让药耗改革新政家喻户晓。指导医疗机构重点做好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加强对患者使用中选产品的解释说明工作。在保障中选产品用量的前提下,兼顾部分患者对于非中选产品的需求,不在集采产品落地过程中搞“一刀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参保人员利益出发,及时跟进、落实国家和省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精细做好中选结果落地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好惠民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请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和支持医疗保障工作,谢谢大家。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谢谢叶明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您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以来,药品价格实现大幅下降,切实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但部分群众仍有顾虑:集采药品降价力度如此之大,是否会影响药品质量?请解答一下这个问题,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刘苗女士回答。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 刘苗:
感谢您的提问。降价对药品质量不会有影响,国家医保、药监等各部门分工协作,采取了多项监管措施来保障所采购药品的质量:一是建立严格的入围标准,将药品质量作为参加带量采购的前提条件,以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标准;二是加强对中选品种全流程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三是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明确中选企业是保障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动态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确保企业按照协议足量、及时供应药品。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继续提问。
记者: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面,医保部门坚持不懈做了大量的工作,集采产品降价后,普通老百姓是否在品牌方面依然有更多的选择?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刘苗女士回答。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 刘苗:
感谢您的提问。集中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主要模式之一,集采产品大幅降价,昔日的“天价药”“天价耗材”,普通老百姓现在也能负担得起。随着国家集采制度的持续优化,新的报量规则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和对品牌的信任度来选择报量,确保了集采结果更符合群众的用药习惯,另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用质量和信誉赢得市场。集采过程中还增加了对“最低报价”的审查,当企业报价显著低于其他竞争者时,需要接受更严格的审查,并向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开说明其成本的合理性,承诺报价不低于成本,从规则上杜绝了“低于成本价”的恶意竞争,进一步保障了集采中选产品的可及性。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继续提问。
记者:在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市医保局下一步重点做好哪几个方面工作?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刘苗女士回答。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 刘苗:
感谢您的提问。医保部门接下来将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加大监管力度,督导医疗机构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并根据临床需要,对同通用名药品,在合理用药的基础上,按照先采购中选药品后非中选药品、先价格较低药品后价格较高药品的原则开展采购;二是激励与约束并重,积极推进集采激励政策落地见效,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对落实集采政策不力的单位,通过年度目标考核等进行约束;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谢谢两位发布人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