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举行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崔上
2026-01-15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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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崔上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月15日讯(记者 崔上 实习生 许子怡 王一捷)今天上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沧州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沧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福生先生,社会救助科科长王国兴先生,向大家介绍我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刘福生先生进行发布。

  沧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福生:

  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各位介绍我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的相关情况。对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沧州社会救助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社会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是民政部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的重要方面,是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具体形式,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

  沧州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这一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健全制度、创新机制、推动落实,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截至2025年底,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9.48万人,支出城乡低保资金4.66亿元;共有特困人员1.86万人,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98亿元;救助临时困难群众776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324.2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基本情况。

  一、扎实开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

  在工作推进中,我局构建了“政策引领—培训赋能—督导推动”的闭环工作体系。一是印发《2025年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将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等群体纳入重点监测,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由局领导带队赴进度滞后地区现场办公,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堵点问题。印发了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提示函,督导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加大扩围增效统筹调度力度,全面分析原因,精准施策,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确保认识到位、排查到位、宣传到位。三是举办全市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对县、乡两级共计8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解读与实操培训,指导加强重点人群排查,通过政策解读、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基层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新增低保对象6008人,特困供养人员1174人。

  二、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

  一是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监测的基础上,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已将13.11万名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二是分类处置预警信息。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线上利用大数据平台动态监测,市本级实现了与人社、卫健、资规等16个部门、20余类核心数据的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精准识别潜在救助对象,2025年累计核查各部门数据3309万条。线下充分发挥村(居)两委、驻村干部和网格员作用,主动发现大数据难以捕捉的特殊困难群众,确保救助“全覆盖”。三是针对医疗自付费用过高、罹患三十种重特大疾病、登记失业人口和新增持证重度残疾人等四类低收入人口进行了监测预警,积极开展查访核实工作,综合运用各类政策开展救助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2025年,我市共完成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10998人,实现了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成本扣除”“渐退期”等政策,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和集中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二是动态调整低保标准。严格履行提标程序,联合财政部门对低保、特困供养标准进行调整,要求各县(市、区)精心组织,严把标准,切实做到标准调整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动态管理到位。截至目前,我市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了每人每年10056元和7128元,城乡特困基本生活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080元和9276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全面开展排查工作。不断强化与农业农村局进行数据信息比对,每年开展两次集中排查,重点关注未纳入保障范围的整户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面开展摸排核实,逐人逐户摸清基本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详细记录摸排信息,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经排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纳入低保范围597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28人,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四、创新实践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

  指导泊头市开展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创新实践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微信、明白纸、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定期推送因病、因灾、因学、意外事故等支出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的家庭信息。三是及时主动救助。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推送的预警人员和辖区内的重病患者、意外事故等急需救助的家庭开展摸底排查,发挥基层干部主动性,对排查人群全部入户,分类建立台账。2025年以来,泊头市共救助困难群众38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0.11万元,通过“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救助困难群众9户9人,阶段性发放救助金4.15万元,确保了临时救助的精准性和持续性。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健全低保边缘家庭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全面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谢谢刘福生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您好,2025年7月份市民政局联合市医保局、市残联,共同转发了《河北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请详细解读下这项政策的具体内容,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王国兴先生回答。

  沧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王国兴:

  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向各位介绍一下《河北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这项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首先要求是未纳入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收入方面,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支出方面,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在家庭财产方面,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二是刚性支出的范围。主要包括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等。其中,生活支出家庭人均认定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当年低保标准;医疗支出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就诊发生的,经各项保险支付后,在政策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就诊和住院费用,原则上依据有效票据认定;教育支出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幼儿园阶段,或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阶段,由个人负担的保教费或学费、住宿费,标准按所在地同类公办幼儿园、学校收费标准认定;残疾康复支出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扣除政府补助、商业保险赔付等部分后,个人负担的费用,原则上依据有效票据认定。

  三是申请认定程序。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参照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执行。申请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须为我省户籍,如申请人户籍为省内外市的,需凭我市的居住证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刚性支出有效票据,申请书和承诺书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后启动核查程序。县级民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人户分离等调查核实难度较大的家庭,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

  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继续提问。

  记者:刚才发布中介绍了泊头市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工作的探索,请详细介绍下我市在此项工作中有哪些创新举措?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请王国兴先生回答。

  沧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王国兴:

  近年来,沧州市民政局不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紧盯重要环节、瞄准任务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积极探索开展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创新实践活动,2025年3月份泊头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选为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揭榜挂帅单位。

  创新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沧州市民政局深入学习研究中央及省市关于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的相关文件规定,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利用一个月时间,联合泊头市民政局完成12个乡镇、56个村、100余户困难群众走访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20余次。通过与基层工作人员、困难群众面对面交流,挖掘梳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难点堵点。指导泊头市民政局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实际需求和困难持续时间,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救助资格、救助额度、救助次数,明确了适用“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的具体情形,创新制定了4条工作措施,实现临时救助审批流程一次性完成。一是针对因病导致困难家庭,按照其疾病持续时间和因病支出等因素,分1—6次发放临时救助金;二是针对因学导致困难家庭,按照其家庭因学支出困难情况,每学年分2个学期发放临时救助金;三是针对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意外伤害、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困难家庭,由急难发生地(或属地)先行发放救助金或生活物品进行救助,按照遇困家庭基本生活受影响情况,分1—3次发放临时救助金;四是分阶段救助过程中,如申请人死亡或基本生活状况出现好转,可停止发放临时救助金,剩余未发放金额保留在临时救助资金账户,继续用于其他遇困家庭。通过开展“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有效解决救助持续性缺失、精准度不足及行政效率偏低等问题,助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谢谢两位发布人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关键词
社会救助,监测,低保,沧州市,困难群众
责任编辑: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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