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近日正式发布实施,围绕引进高层次人才、集聚青年人才、培育本土人才、拓宽人才引育渠道、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生态5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举措。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一是大力引进顶尖人才,对我市引进的人才(团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的,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设立“兴沧英才贡献奖”,对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二是精准支持创新创业人才,集中力量引进、培养一批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科技领军人才,对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项目资助。对高新技术企业新全职引进年度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技术创新人才,给予个人奖励。三是积极引进卓越工程师,支持民营企业从市外引进卓越工程师等一线技术人才,按照正高级工程师20万元1人、高级工程师10万元1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引才补贴。
广泛集聚青年人才。一是发放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对首次引进到民营企业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等人才给予每月1500元—5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二是加强青年人才购房支持,对首次引进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等人才,5年内在市域内购买一手商品房的,给予5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三是鼓励博士后留沧工作,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经费;对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沧创业或留企工作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四是加大优秀毕业生回引力度,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沧州民营企业工作的,发放助学贷款本金偿还补贴。
着力培育本土人才。一是加大本土人才激励,对从我市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的人才,给予奖励;对我市推荐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人才称号,代表我市获得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的人员,给予奖励。二是实施产业之星人才奖励,遴选一批能带领企业成长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技术创新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企业认定成功后,给予人才最高15万元奖励。三是加快技能人才自主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培养,补贴企业与院校联合设立订单班、冠名班。四是支持创新平台项目建设,支持院校、科研机构与我市共建院士担任法人并主导的联合创新机构,支持经营主体在市外设立“人才飞地”。
拓宽人才引育渠道。一是加大引才育才激励,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帮助全职引进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二是鼓励柔性引进各类人才,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三是拓宽人才进出渠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采取离岗创业等形式创新创业。四是鼓励院校毕业生来沧,对引导毕业生留沧工作成效突出的在沧院校、引才成效突出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
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生态,着力构建全周期、精准化、有温度的人才服务链条。一是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新政对人才公寓政策进行了优化升级,对企业首次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分别免5年、3年、2年租金,之后按照公租房标准收取租金;事业单位首次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免3年租金,之后按照公租房标准的50%收取租金,“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按照公租房标准的50%收取租金。二是协调人才配偶就业。三是完善人才医疗保健和生活服务,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医疗保健、免费乘坐公交、景区免门票等服务项目。四是设立“沧州人才贷”。五是实施“一站式”人才服务,设立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沧州市人才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人才服务快捷办理,确保人才落地安居、解除后顾之忧,让人才在沧州工作顺心、生活安心。